各区(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2007年以前(含2007年)已经立项的部分农社领域各类科技项目经过两年多的组织实施,已经进入项目验收、鉴定阶段。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做好验收、鉴定工作,各区(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应做好督促工作。具体验收、鉴定程序根据往年工作要求实施。市科技局将以此作为下一步农社领域项目申报立项优先支持的依据,凡项目到期而未按时进行验收、鉴定的项目承担单位将列入农社领域项目申报不支持单位。望各区(市)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抓紧组织。
联系 人: 李 军 司文博
联系方式: 0632-3228938
二00八年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枣庄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