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农函〔2007〕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07-2008年度全市区(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全市所有区(市) 均须参加考核。
考核内容:当地党委和政府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科技进步工作领导情况、科技进步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科普工作情况、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以及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本地科技发展情况,分别从科技投入和产出两个方面考核。
二、考核工作进度安排
各区(市)于4月5日前,将考核方案与时间安排、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考核专家组成员名单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备案,我局将根据各区(市)的进度安排对考核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市)应于5月底前完成本区(市)的考核工作。
市科技局根据各区(市)考核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全市拟通过考核的区(市)名单以及推荐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单位的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经研究审定后上报省科技厅。
三、考核材料要求
各区(市)应对本区(市)上报的考核材料、指标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应于6月1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上报材料要求如下:
1 、参加考核的区(市),须提交三套考核材料:一套是两份单独的考核表;一套是由一份考核表和三项一票否决指标的证明材料装订而成;一套为二份考核表和所有考核指标的证明材料。
2 、参加考核的区(市),同时报送考核指标值和得分数据软盘(注明上报单位),并将数据电子文档发至gyanjin@163.com信箱。
3 、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计分表。
考核信息软件系统可以从网站http://www.most.gov.cn或http://www.zwjlab.net下载。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科技局成立枣庄市科技进步考核领导小组及专家组,统筹组织协调全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并直接参与指导对区(市)的考核。各区(市)科技局应尽早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与组织、财经、统计等有关部门做好沟通,按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和组织考核工作,确保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考核结果将由科技部下文认定,并对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先进个人和科技进步考核组织工作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杜益宏
电 话:3350372
电子信箱:zzstdyh@163.com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枣庄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