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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枣庄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0-03-13】  【作者:zzst】    【 关 闭 】

 

各区(市)科技局,枣庄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和壮大我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的居间、经纪或代理活动并取得合理佣金,依法成立的法人机构或驻枣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技术转移专门机构。

(二)机构成立1年以上,不少于3人服务团队;

(三)有明确的科技服务流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

(四)具有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办公条件和设施;

(五)经营状况良好。独立法人机构上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收入不低于5万元,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不低于50万元;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成交额不低于50万元,促成1项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六)信誉良好。

二、备案材料

(一)填写《枣庄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

(二)机构法人证书或内设机构批准文件复印件,机构法人代表或内设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技术交易发票及财务凭证复印件等。

三、申报程序

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申报备案材料认真初审,严格把关后推荐至市科技局。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及汇总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联系人:颜道羽   李德梅

联系电话:3350372

邮    箱:zzkjjhzk@163.com 


           附件1:枣庄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申报表.docx



          附件2:枣庄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报汇总表.docx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