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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0-05-07】  【作者:zzst】    【 关 闭 】

 

区(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企认定。

(二) 2017年认定的高企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后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时间安排

高企认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实行网上办理,分两批受理,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8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具体认定程序见省科技厅网站通知附件1。每家企业本年度只能申报1次。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高企认定管理服务水平。各区(要加大高企认定辅导与相关政策的解读培训力度,完善部门高效协同工作机制,持续提升高企认定申报质量。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应如实填报材料,有关数据应与税务系统相关数据相符。

)按时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向所在区(科技局报送2份纸质申报材料以备审核留存,具体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见省科技厅网站通知附件2至8。各区(科技局汇总后,于受理截止日前将高企申报材料(1份)及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各一式2份)报送科技局高新科,并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

 

枣庄市科学技术       枣庄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

 

   2020年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