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报送的“本体聚合共聚甲醛技术升级与工程示范”等15个项目的材料进行了初审,并对初审后的科技成果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632-807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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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枣庄市科技成果登记项目.doc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