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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支持“双十镇”发展的配套措施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1-05-14】  【作者:zzst】    【 关 闭 】

各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支持“双十镇”发展的配套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26日

 

 

 

 

 

关于支持“双十镇”发展配套措施

 

按照《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枣发[2021] 7号)要求,结合市科技局职能,制定双十镇建设配套政策措施如下:

一、支持“双十镇”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积极承担国家和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二、支持“双十镇”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双十镇”企业关键技术突破需求和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征集,通过鲁南科创联盟等平台进行发布,推进产学研联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畅通企业需求与重大科技成果对接渠道,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落地鼓励“双十镇”科技型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与高校院所共建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

三、加强对“双十镇”创新型企业梯次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工作;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高企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针对具有申报高企条件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力争顺利申报。

四、加强对“双十镇”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枣庄英才聚集工程等各级人才工程项目的申报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企业申报材料质量。

五、支持“双十镇”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围绕区域特色农业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六、支持“双十镇”企业开展高效生态农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通过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高效生态农业类项目实施,支持“双十镇”特色经济林果、粮经饲作物、特色畜禽水产等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

七、组织科技特派员到“双十镇”基层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咨询、基层人才培养培训等科技服务。开展立足于乡村振兴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