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主责单位由科技部调整至各部委,科技部负责项目总体布局、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各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对口主管部门均可以作为推荐单位组织项目推荐。现将有关项目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申报要求,严格按照受理时限,组织符合条件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按照各部委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推荐单位请选择“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我厅相关处室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时向相关部委报送推荐项目。拟通过对口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请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
二、项目申报咨询服务电话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
1.“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387177、88387329、88387360、88387296;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95。
(二)自然资源部
2.“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6558411,66558417;
省科技厅负责处室:社发处,联系电话:0531-51751195。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建议各申报单位在上传预申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情况及时电话告知省科技厅负责处室联系人,以便按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附件:
1.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新型组织方式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关于发布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公开竞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