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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科学技术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编辑日期:2024-12-24】  【作者:zzst】    【 关 闭 】

单位: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事项编码

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处罚

3700000206004

1.首次被发现且违法情节轻微;

2.自行纠正或者在限期内改正;

3.未造成危害后果。

1.《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2003年9月通过)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3月通过,2021年1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行政约谈

说服教育

说明:配套监管措施主要是包容观察、预警提示、容缺执法、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