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科字〔2024〕11号
各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教育(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沿海各市海洋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海洋局
2024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机遇,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推动能源行业转型升级为目标,坚持创新引领、重点突破,开展“创新链”“产业链”双链布局,推进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整体突破,形成创新优势明显、上下游协同的产业体系,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支撑。
到2025年,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大面积、高光电转换效率、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具备规模化(百MW级)制备高效率、平米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能力。到2027年,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形成具有较强协同效应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材料—设备—电池—组件”全产业链条,具备大规模(GW级)制备高效率、平米级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能力,与电力、建筑等行业融合的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日趋成熟,成为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二、实施八大专项行动
(一)基础研究强基行动。凝练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创新发展的科学问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在钙钛矿材料结晶生长与相变机制、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表界面缺陷调控、稳定性衰减机理等方面实现一批“从0到1”的原创突破,持续提升基础理论支撑能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二)关键技术攻坚行动。围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规模化制备的关键材料、核心工艺、良率及效率提升等共性技术难题,创新重大项目实施机制,探索“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方式,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成创新联合体开展精准攻关,在低成本、大面积、高效率、高稳定性电池制备材料体系、成套工艺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带动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和产品迭代升级。(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核心装备国产化替代行动。聚焦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制备用镀膜设备、涂布设备、激光设备、封装设备、检测设备等装备国产化替代,鼓励设备制造单位和电池制备单位开展协同攻关及应用示范,力争在原子层沉积设备、激光刻蚀机、高精度荧光视觉检测设备等关键设备实现突破和替代,增强上下游协同适配能力,提升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创新平台建设行动。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建设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中试基地、检验检测基地等创新平台,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共性技术开发、中试熟化、检测验证、专业人才培养等创新服务,加速相关技术成果落地和产业化应用,夯实我省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创新发展根基。(牵头单位:省科技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标准体系建立行动。开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标准化路线图研究,全面梳理产业链标准化需求,建立健全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标准体系,分级分类推动标准制定。围绕基础共性、应用验证、规模推广等重点方向,鼓励骨干单位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研制工作,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加快相关地方标准的制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深入开展标准宣贯推广,促进标准落地实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六)优质企业培育行动。围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上下游产业链条,汇聚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类创新资源,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培育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领域的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开展不同技术路线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量产线开发及建设,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培育5家左右创新力优、品牌知名度高、带动力强的优质企业。(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七)产业集群构建行动。加大产业链招商和扶持力度,引进培育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引领产业链协同创新和供应链稳定配套,推动在产业链各环节形成互补衔接,构建集研发、检测、制造、应用为一体的产业体系,打造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八)多元示范应用推广行动。统筹推进实施“钙钛矿光伏+交通”“钙钛矿光伏+建筑光伏一体化”“钙钛矿光伏+园区基地”“钙钛矿光伏+地面电站”“钙钛矿光伏+海上电站”等多场景应用示范,因地制宜在鲁西南、鲁北的采煤沉陷区、盐碱滩涂等区域开展光伏新技术试点,推动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规模壮大。(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建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发改、教育、科技、工信、财政、住建、交通、市场、能源等部门协调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扎实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要素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鼓励各市出台支持政策,强化土地、能源、海域、资金等要素保障,吸引民营资本、风险投资等资金参与产业开发利用。
(三)强化人才引育。深化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机制,强化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引育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管理团队。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围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发展需求新增相关博士点、硕士点,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四)优化发展环境。发挥政府采购导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首台(套)产品目录。推动开放光伏应用场景,为钙钛矿光伏发电提供高效、便捷、及时的电网接入服务,落实钙钛矿光伏发电相关支持政策。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 | 《关于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