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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行风评议整改情况报告
【编辑日期:2013-03-13】  【作者:zzst_gov_cn】    【 关 闭 】

  (责任编辑:枣庄科技局)

 

市纠风办:
    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市纠风办及社会各界给予了市科技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的总体评价,被评为满意单位,满意率为92.29%,在全市经济和社会管理类21个参评单位中,位居第8名。回顾科技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省科技厅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全市科技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关注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建议和意见:“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深化产学研合作,扩大科技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对此,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了整改意见。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强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为基础,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科技热点难点问题。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解决问题等关键环节,真正把政风行风工作的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既严密组织,又积极参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抓好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从项目资金使用制度、科技计划评审制度和科技成果评审制度入手,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在项目资金监管方面,通过与项目单位签订资金使用和管理合同,与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全程监理,确保科技研发资金的合理使用。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方面,完善《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评估指标量化暂行办法》,对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受理、初审、专家评审、立项等环节,全部采用阳光操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在科技成果评审方面,继续实行科技成果异地评审和全面公示制度。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积极推行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与管理,增加科技防腐含量,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干扰。借助“科技信息网”、“民意通”、“鲁南论坛”等网络载体,积极宣传科技知识、解答科技难题
    三、完善技术创新体系。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全省科技创新与奖励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深化产学研合作,扩大科技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平台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技术需求,分析查找技术瓶颈,建立企业技术需求库、技术专家库、科技项目库,明确产学研合作的重点和发展方向。支持企业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引进共建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成果转化基地;鼓励高校院所携带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到我市创新园区、优秀企业进行中试和转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合作与交流,组织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国内外大型科技交流活动;组织企业到科研院所考察、座谈、项目对接、技术咨询,通过项目招标,与科研院所联合承担科技项目;组织科技活动周、专家企业行等活动,邀请院士和高层次专家来我市举办专题报告会等科技交流活动。坚持以科技型龙头企业为主体,以高校院所为依托,以行业协会为支撑,建立各类行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创新平台、院企合作基地等,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在开展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基础上,按照省科技厅的统一部署,力争在政府间、区域间、科研机构间的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实现更多突破。
   四、健全完善政风行风活动机制。坚持“责权统一”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风建设责任制,对各项整改措施进行分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监督机制,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常期进行监督,实行阶段性、集中性评议向规范化、常态化监督过渡。建立季度工作汇报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议,定期向企业老总、服务对象、农户代表,通报科技工作情况,积极听取对科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网络征求意见机制,充分发挥科技局网络平台作用,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设立局长信箱,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加强整改。
   2013年,市科技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把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入推进幸福新枣庄建设、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积极搭建科技交流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创新,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民生科技服务水平,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