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局各科室:
根据《关于梳理和公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的通知》(枣司发〔2020〕28号),我单位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认真梳理,现予以公布。
一、执法依据
我单位共实施法律、法规、规章2部,其中行政法规1部,即《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2003年9月通过),部门规章1部,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2月国家科学技术部令第63号)。
二、行政处罚
我单位实施含裁量权的行政处罚1项,经细化后1项,即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本文件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